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留意敝公司「香港儲物室」的名稱中是用上的是「儲物室」,而不是現在市場中普及的「迷你倉」作為公司的名稱。究竟當中有沒有特別含意? 而20年前又是什麼啟發我們的董事在香港創辦香港儲物室加入迷你倉這個行業?
香港儲物室董事宗立國先生回想:「在1997年我們成立香港儲物室的時侯,香港並沒有迷你倉這個名詞,而且當時香港市民在外租用地方來儲物的概念並不普及。我們創立香港儲物室的構思是源於我們兒時在公共屋邨居住時對屋邨儲物室的童年回憶。」
追溯過往,香港早期的公共屋邨在樓宇設計上會有一些不能符合條例作居住用途的閑置空間,為更加有效地利用地方,房屋署會把這些空間規劃作為儲物室租給公共屋邨租戶去儲存他們的家居用品,例如傢俬等。回想起來這些儲物室應該可算是今天香港迷你倉業的始祖。
「當然今時今日,客戶對迷你倉的要求和現今的迷你倉設施和20年前比較已不可同日而語。」宗先生補充道。在過去的日子,香港這個急速發展的都市,市民對迷你倉的需求非常殷切。根據亞洲迷你倉商2018年週年報告估計在2017年香港迷你倉的可出租面積達228萬平方呎。